201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5月17日——5月23日(不含双休日)。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自考政策——《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实施细则》)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自考办(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考生)提交申请。
为配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做好本科毕业生前置学历反查工作,要求本科毕业生申请毕业时须提供国家承认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验证有效期需至6月25日)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